2006年广州市大中小学校羽毛球锦标赛规程(修改)
http://www.gzba.org 2006-08-21 17:30:35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广州市羽毛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2006年9月16、17、23、24日
四、竞赛地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高校组:男、女子团体,男、女子A、B组单打;
(二)高中(职中):男、女子团体,男、女子A、B组单打;
(三)中专(中技)组:男、女子团体,男、女子A、B组单打;
(四)初中组:男、女子团体,男、女子A、B组单打;
(五)小学组:男、女子团体,男、女子A、B组单打。
六、参加单位:广州市的大、中、小学校,中专、中技(以学校为单位)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者必须具有广州市正式户籍和正式学籍,以学籍为依据,代表所属学校报名参赛(不含补习生、借读生),不得临时调校组队。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通报批评,并暂停该校2年的比赛资格;
(二)参赛者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表现良好的在校学生;
(三) A组:省、市体校羽毛球的运动员及高校高考入学分数不足500分的学生;B组:其他学生。每场团体比赛只允许1名A组运动员出赛;
(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名额不限。其中指定运动员4-6人参加团体赛,请学校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并由主管体育的校领导和校医签名及盖章(学校及医务专用章);
(五)各参赛单位负责为参赛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否则,发生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六)报名时间:9月4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寄、送)到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并电话确认(地址:天河体育中心内,邮编:510620,传真:38797992,电话:38797455);
(七)领队会议:请参加单位于9月6日 (星期三)下午2时30分携带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原件到广州市体育局2楼会议室参加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逾期作不参加处理。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单淘汰决出奖励名次。并采用三场两胜制,按单、双、单顺序进行,不允许兼项;
(二)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制,决出奖励名次;
(三)比赛采用15分直接得分,三局两胜制,并以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作依据;
(四) 少于3人/对报名参加的组别将取消设组。
九、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分别奖励男、女子各组前六名;
(二)个人奖:分别奖励男、女子各组前六名。
十、经费:组织比赛经费由承办单位筹集,各参赛单位参赛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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