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州市大中小学校羽毛球锦标赛规程补充规程 http://www.gzba.org 2006-09-09 16:29:23
原规程第六点参加办法中第(四):“ 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名额不限。其中指定运动员4-6人参加团体赛。” 现改为: “ 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名额不限。其中指定运动员4-6人参加团体赛 ( A 组运动员可不占名额参加团体赛)。”
2006年广州市大中小学校羽毛球锦标赛规程( 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