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州市全民健身体育节羽毛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羽毛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2005年6月12日13时—17时
四、竞赛地点: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天河体育中心内)
五、竞赛项目、组别及开赛时间:
(一)亲子组(父或母和子或女配对,子或女须为小学生):13时开始比赛
(二)中学女子双打组:13时开始比赛
(三)中学男子双打组:14时开始比赛
(四)女子双打组:14时开始比赛
(五)男子双打组:15时开始比赛
(六)混合双打组:15时开始比赛
六、参赛资格:凡身体健康的业余羽毛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采用公开报名现场抽签参赛的形式。参加人员请凭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于6月5—7日(星期日、一、二)17时—20时到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报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没有身份证的中、小学生需凭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手册或学校证明等(并附小一寸近照一张)报名。每位运动员只可报打一项比赛。查询电话:38797455、38796249
(二)参赛者报名时需缴交报名费:每对双打5元。
(三)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四)各组别的抽签在该组别开赛前15分钟进行。
(五)参赛者赛前须出示身份证,中小学生须出示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手册或学校证明,经裁判查核无误方能上场比赛,虚报年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各项目的奖励名次。
(三)比赛采用11分发球权得分制,赛至6分时互相交换场地。如双方赛至10平时,先取得10分一方可选择加赛2分或继续比赛至11分。
(四)运动员必须按照已规定的比赛日期、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在原比赛规定时间已到,而且同一场地上一场序比赛已结束(第一场超过10分钟的),未报到的选手则作弃权处理;同一场地上一场序比赛结束时间超过下一场序规定开始时间的,则以上一场序的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未到者作弃权处理。
九、奖励名次:各组别前八名。
十、奖励办法:获奖人员均获得奖牌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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