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外来务工人员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http://www.gzba.org 2007-07-18 16:20:22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07年7月21—22日
比赛地点: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路 299 号体育中心西南门)
二、参赛单位:
各区、县级市选派1—2支队伍参加
三、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四、参赛资格:
参赛队员必须是本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户口不在广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截止时间:2007年5月31日 前)。比赛时需携带身份证、工作证,以备查核。如有冒名顶替,及参赛资格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各队参赛选手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五、报名办法和时间:
各区、县级市选派队伍参赛请于6月30日 前将报名表交换至广州市羽毛球协会(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99号体育中心内,联系人:雷素华,电话:38797455,传真:38797992)。每队最多报1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每队至少有2名女运动员);领队或教练若兼运动员,一定要在运动员栏写上他们的名字,否则不能参赛。自备统一服装。
六、比赛办法:
团体赛由男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组成。同一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得兼项。
第一阶段采取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淘汰附加赛,决出奖励名次。
本次竞赛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采用每场21分每球得分赛制。当每场赛至11分时,双方交换比赛场地。当双方赛至20平后,先胜出2分的一方取得本场胜利;如双方赛至29平时,则先取30分一方获胜。球拍自备。
七、录取名次:
团体赛奖励前八名。
八、报到事项
领队抽签会议定于2007 年7月5日(星期四)上10时,在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厅召开,请务必派人参加,不另行通知。
九、参赛费用
大会所需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十、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在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外来务工人员羽毛球男女混合团体赛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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